265听说你们很喜欢抗议?(2/6)
看出领导脸上的表情,郑旭已不以为意,解释了一句:“民事斗殴嘛,伤到哪里我们会赔,我们的律师团研究过这方面的事,没什么大事。”
领导闻言一愣,得了,人家这还特意研究过,这下没什么好说的了。
现在看着地上的越南记者被打的很惨,但这又不是旁边这位动手打的他,是是他指使的,但那又怎么样?
谁敢指认他嘛?
反正领导觉得自己肯定不会,看看周围围着的这几十号壮汉,再看着那几个瑟瑟发抖的越南人,他们就算去告,都没有门路!
一帮外国人,他们说的话就算法官也不会相信,就现在这种情况,说破天去,也是民事方面的。
什么是民事事件?
打完你,哪受伤了,赔你钱,大不了拘留几天,这种活儿,随便找个人就能干,他郑旭一直站着没碰越南记者一根手指头啊,他就只动嘴了。
就算是告,不管是在事发地西广省,还是在被告人所在地南河省,这俩地方的法院,站在哪边想想就知道了。
炎国的法律,是用来保护炎国人的,而不是用来保护外国人的。
外国人想在炎国找公平?你怕不是喝假酒了。
找麻烦也得挑个软柿子捏啊,哪有上来就挑最硬的那个捏的?
哪怕是这些人把今天这事爆出去,大众都不会相信,这根本不符合逻辑,两人之间身份差距太大,人家国际大导为什么会打你?
告郑导这位名声享誉国际的名人。
你们是不是想诬告啊?
“还喜欢抗议嘛?”
听到郑旭的声音,地上趴着的越南记者条件反射般又抖了抖,才缓缓摇了摇头。
郑旭自从被湘南台打过小报告之后,就极度讨厌这种行为,特别是抗议!
他甚至觉得自己有点委屈,都跑到这种边境偏远地区拍电影了,又没招谁没惹谁的,不就炸了个山头嘛?
是是用了点实弹,但那不是离边境还有几十公里嘛?
这至于抗议?
真当自己好欺负?
他为什么对这次的采访答应的这么痛快?
就为了把这次的越南记者当出气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