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大文学小说> 历史军事> 回到明朝当藩王> 第369章 朝堂争辩,例数罪状(4/4)

第369章 朝堂争辩,例数罪状(4/4)

一百五十名,又将七岁、八岁、九岁、十岁幼男阉割一百五十五名。未及二十日,令人驮背赴府,致命去处所伤未好,即便挪动,因伤致死者大。”

    三项罪名,无一不在令大明江山倾颓!

    天怒人怨,朱樉冷汗直流,情急道:“父皇!他胡说,这些都是朱权胡说八道!”

上一页 章节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