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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吓信3(4/5)



    用5立升汽油,他的车可以跑30公里。

    南山到红叶湖约15公里,来回30公里,正合适。

    田春达考虑:是不是袁和偷了这辆车,开到红叶湖,半夜里又返回,把车丢弃在火车站附近的胡同里。

    鉴定室在车中查出了指纹。但除了车主本人以外,没有査出别的指纹。当然凶手是戴着手套行动。

    然而,用警方特制的吸尘器吸出的头发、纤维头,与搜集到的袁和的毛发一对照,在车中吸出的毛发肯定是袁和的。

    田春达立刻去省城会见隋召正在传讯的袁和。

    袁和听了侦破密室的骗局后竟然满不在乎,他说是老板高雄干的,自己根本不知情。

    隋召拿出作为凶器的塑料纸卷,袁和不由得一愣,对留在纸卷内侧芯上的指纹竟然毫不惊慌地辩解:“那天晚上,我去参加路秋庆祝生日的晚宴。我和她较为亲密,曾多次接受过她的邀请,也许偶然碰过她家里的塑料包装纸,留下指纹,这一点也不奇怪,并不能成为我杀害她的证据。”

    田春达警官提出在丢弃的汽车上搜集到的他的毛发,他才不做声了,但仍行使缄默权,只说了一句:“我为什么要杀害老板,我没有杀人的动机。”

    在南山,王琳和齐滨边吃饭边谈论着案件。

    最初,当高雄溺死的尸体被发现时,媒体一齐报道高雄是凶犯,畏罪自杀。

    后来,发现袁和在被认为是凶器的塑料包装纸卷上留下指纹和汽车中的毛发,转而认为袁和是凶犯。

    “看来,杀害高雄老板的凶犯还是领班袁和。他从红叶湖回来后,把高雄监控起来了。然后制造失踪的假象,使人们将疑点集中到高雄身上。”王琳吃着餐后的冰淇淋说道。

    “然而,袁和一直保持缄默权,到审判时,他能驳倒警方吗?”

    “我想再有个证据,他就投降了。坚持缄默权, 像他这样的男人已经相当心虚了。”

    王琳吃完冰淇淋,擦了擦手。

    “动机是什么呢?”齐滨还没碰冰淇淋,问道。

    “现在还不十分清楚。估计袁和最初和高雄可能有同性恋关系。一开始,高雄把袁和当做美少年很喜欢他,也当做工作上的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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