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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还有这好事呢?(2/6)

对公,不损害集体利益,就可以自由买卖。



    至于野鸭子和大雁,就更是计划外了,甚至因为一个“野”字,连集体财产都不算。



    但李天明也说了,李家台子的养殖场是集体性质的,只要是集体性质,就要受国家的统一调配。



    私自买卖是扰乱市场秩序,属于违法行为。



    孙福满可不敢为了政绩,干这违法的事。



    “孙叔,我能害您吗?”



    李天明早在鼓动李学庆办这个养殖场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



    “钢厂可以和李家台子结成互助单位,到时候,这些物资就属于内部调剂。”



    聪明啊!



    这小子简直太特么聪明了。



    谁要说李天明才19岁,孙福满现在第一个不信。



    只要结成了互助单位,资源内部调剂就是合理合法的了。



    海城钢铁厂也有很多互助性质的兄弟单位。



    比如海城的棉纺厂就是其中之一。



    钢厂和棉纺厂能互助个啥?



    总不能拿纺出来的棉线给钢坯打捆吧?



    还不是为了内部调剂,钢厂是不需要棉线,但别的单位需要啊!



    这么来回一倒手,各自需要的物资就全都到手了,皆大欢喜。



    至于和李家台子结成互助单位,要怎么操作,直接报给海城市冶金局,那些领导有的是办法。



    真以为领导就不吃肉,整天忆苦思甜啊?



    “天明,我真是服了你了!”



    孙福满笑着,给一旁的孙立使了个眼色。



    孙立起身出去了。



    不用问,肯定是给李天明准备奖励去了。



    “既然是互助单位,钢厂总得做点儿什么吧,不然上面不好看。”



    明白!



    李天明稍加思索。



    “孙叔,厂里的宣传科有放映员吗?”



    “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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