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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公对公(2/5)

  呃?



    李学军一怔,没明白李天明的意思。



    “我是说,如果以村里的名义,卖给钢厂,公对公,这样应该不犯错误吧?”



    李家台子的地理位置,称得上是得天独厚,不但紧挨着山,村北头还有一片湖,方圆七八里,因为生长着大量的芦苇,因此被当地人称作苇海。



    刚解放,划分苇海归属的时候,好几个村都在争,最后还是李天明的爷爷,还有本家的几位老太爷在工作组的面前亮出了地契。



    这件事才算是有了定论。



    旧政府盖大印的地契又如何?



    难道当年老百姓找旧政府买地花的钱,就不算钱啊?



    再者说,李家全族言明,那片苇海的归属权已经交到了村里,属于李家台子的集体财产。



    谁能不认?



    就这么着,那片苇海最终归属了李家台子。



    不但每年能靠着卖芦苇赚上一笔钱,苇海里面的鱼虾,也都能卖钱给村民们创收。



    只不过,之前的鱼虾都是卖给县里的物资局,属于统购统筹,这么一来,价格上肯定要远比市面低。



    可要是能……



    “那是统购统销的物资,村里哪能说了算?”



    李天明顿感无语,大伯这个人什么都好,就是这胆量实在小了点儿。



    “大伯,每年苇海里能打上多少鱼,县物资局的人谁知道?最近这几年,还弄个了定额,多打上来的,人家物资局根本不要,最后全都分给乡亲们了,我说的就是这部分!”



    李学军这下直接听得愣住了,看着李天明,怎么也琢磨不明白,这个侄子的变化怎么会这么大。



    以前的李天明就是个踏踏实实的庄稼汉子,可现在……



    “大伯,您觉得怎么样?”



    李学军没立刻回答,而是在心里盘算了起来。



    照李天明这么说的话,这件事还真的可以运作一下。



    只要能定额完成县物资局的采购指标,多打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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