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中世纪的法庭(2/9)
每一年或半年一次,例行审查处理领地内跨民族、阶层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种法庭通常很长时间才会开一次,一次开很长时间。
由于其并非常设法庭的缘故,再加上不一定能当庭做出判决,一次案件拖个几年、拖到原告挂了都可能。
不过由于,说到底是领主、或者领主的代表过来亲自审查,因此也算是领地内最为权威的法庭了。
因此附近的人,也都会过来围观。
当然也不是什么案子,都需要很久才能得出结果。
在某些时候被告不能发言辩驳的情况下,领主法庭处理案子的效率也可以非常高。
“我宣判!这头猪,杀死幼童一名、并啃食尸体,判处绞刑!还要炖成汤分给在座的所有人吃!”
被告席上,那头被强迫抬起前肢,搭在栏杆上的家猪,哼哼唧唧了几下,似乎在表达自己的抗议。
但显然,在场的人类听不懂它的意思,只是在听到能分吃一头猪后,开始欢呼起来,喊着领主普利万的名字。
同时,由于这个判决的缘故,一旁的卫兵也犯难了,不晓得该怎么把一头猪给挂上绞刑架……
等这头猪在惨叫中被拽着前肢拖走后,又是一个法兰克人上前示意自己要进行控告。
在场的镇民都清楚这家伙叫做克洛维斯,是镇子里的医生兼理发师。
呃、不过可能理发师才是本职。
12世纪,由于某些基督教教义反对流血的缘故,教会开始约束教会中的修士行医。
反倒是修道院中帮修士们修出地中海头型的理发师们,开始接过外科手术医生的职责。
克洛维斯要控告的对象也是医生,那位医生刚来镇子上没多久,因为低廉的医疗价格被广受好评。
因为那位年轻医生的缘故,克洛维斯这两周的生意可就不好做了。
这种情况下,他直接当庭控告那个新来的医生,是在非法行医!
博特伦领的领主普利万,听到克洛维斯医生的控告后,抓了抓自己后脑勺,觉得这个事有些麻烦。
非法行医,这个概念本身就挺抽象的……
与非法行医相对的,肯定是合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