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7章 林吴法院,我周云来啦!(2/5)
在实务中,一般的开发商是不会告知的。
虽然你交了购房款,但在交付之前房子的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你凭什么要了解房子的修建情况啊。
逾期交房了你再去告不就行了。
听起来好像这种说法很有道理,但实则不然,购房合同里都会约定交房时间。
那如果业主举证可以证明当下的施工进度不足以如期交房,而且该项目已经是保交楼项目,资金明显不足以支持所有业主违约金的情况下,为了保护自己的预期利益,业主有权对房屋交付的具体时间进行评估。
合同预期利益,这是一个司法上争议也比较大的概念,一般都是用在合同违约后的赔偿计算。
就是说当事人起诉的时候会算一算,诶你看这个合同如果正常履行的话,我能获得多大的利益。
然后在违约金之外,当事人可以额外主张这部分预期利益,根据最高法的判例,一般在于基础建设、土地、采矿、海域使用权期限较长或酒店等商业领域会支持。
而在这里,周云把预期利益用在了知情权上。
以前没有过这样的案例,而且还是保交楼项目,所以法院那边会不会支持,都不知道。
不过现在这些都只是对于之后的推导步骤,必须得提前准备,不管对方做出什么样的反应,自己这边都可以有应对方法。
临场发挥什么的虽然靓仔周也擅长,但他更喜欢谋定而后动,用严密的逻辑思维制定计划,步步为营。
都弄完了,周云直接开始写函件,这个很好办,对于他这样的老律师来说分分钟就能写好。
实在不会写的,现在ai很先进,写这种东西也方便。
写好了,预约邮政进行投递,这种东西必须得用邮政,不然到时候容易扯皮。
当天周云就把函件寄了出去。
接下来便是安心等着,反正他这次一点都不着急,闲着也是闲着。
都是市内,所以寄递速度还是很快的,第二天上午便到了赛可公司。
办公室内,曾传智正在和朋友打电话。
“对,你帮我约一下那个领导,我给好好赔罪,都是那个周云弄的,你说一个保交楼的项目,我给交了不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