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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学三论及批判(中)(4/8)

举例,有一句话很多人应该都听过,就是“圣皇以孝治天下”。这句话有什么问题吗?很多人好像觉得没什么问题——圣皇提倡天下人都孝敬父母,看上去没什么毛病啊?实际它不是这种表面上简单的涵义。孝,怎么能用来治天下?它的核心首先是在家庭内部强调父权,强调子女对父母无条件的服从,然后再从家庭过度到社会,视君为父,强调对君权无条件的服从。由此便重新定义了“忠”的内涵,建立起“君父”的权威。先秦的子学家在构建思想体系时,并不需要神灵的参与,但经学家的篡改,却引入了君父的权威,它就相当于某种神权,这实际上是一种思想的退步。经学家为什么要对子学进行这样的篡改,删除了格物致知的方法论,因为不删不行,不删就没法改造成阶级统治的工具。我们再列举刚才谈论“孝”时推导出的六种行为,详细加以说明——苛——抚——慈忤——赡——孝上面三种行为,是父母如何对待子女,下面三种行为,是子女如何对待父母。我们需要注意到,这六种行为之间,是存在前后因果关系的。比如抚与赡,肯定是先有抚育而后有赡养。假如父母不抚育子女,子女就活不到能够赡养父母的时候。所以从逻辑关系上,抚是赡的前提。孔子讲过两句话,以德报德、以直报怨。我们具体到这三组行为,其原则就是:以孝报慈、以赡报抚、以忤报苛。这是格物的逻辑,慈和孝是同等重要的行为原则,同时也是因果对应关系,慈是孝的前提。只强调以孝治天下、要求子女对父母的绝对顺从,进而延伸到子民对君主的绝对顺从,由此重新定义忠,这是经学对子学的最大篡改。这里讲个小故事,大家就能理解我刚才说的是什么意思。最近几年某些媒体平台推出的寻亲节目一度很火,但有一个节目引起了很大的争议。有这么一个母亲,孩子刚生下来不久就跟别人跑了,多年杳无音信。后来孩子成年了,这个母亲又通过寻亲节目组找了回来,想跟孩子相认,并要求孩子赡养。节目一经播出,网上就骂声一片。大家首先骂的是这个母亲,其次骂的就是那个劝说孩子认亲的记者,因为该记者在节目中使用了很多道德绑架的话术。大家为什么会骂?因为在我们朴素的认知中,抚是赡的前提,没有抚育就没资格要求赡养,不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我们的道德观念就是如此。这个母亲的行为对孩子来说是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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