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2章 成立公司(2/3)
了一个方案,通过黄劲秋跟林子峰预约了时间,带着方案来汇报。
“书记,县委招待所其实算得上是国有企业,我的建议是通过改制的方式,转让一部分股份出去,交给私人来经营,县里可以成立一个公司,掌握一部分股份,每年也可以获得分红。”李天明十分简要地汇报了一下方案。
李天明汇报的这个方案是当前比较普遍的方案,大多数地区都是采用的这种方案,但林子峰却知道这种方案最终的效果都不好,有的甚至还造成来了很大的国有资产的流失。
“天明,你刚刚说县里成立一个公司来占股份分红,那为什么不直接经营呢?”林子峰问道。
李天明微微一愣,他是完全没有想过这个,一时间被林子峰给问住了。
林子峰道:“改制是把股份卖给私人,让他们来经营,这在三峰县也是首例,交给私人经营可以,那我们为什么不自己成立一个公司来经营呢?县里成立的公司,既方便管理,还能够为县财政赚钱,这不是两全其美吗?”
李天明道:“书记,从来没有这么干的,我们要是这么干了,那就是开先河,要是真有什么操作不当的,可能会引起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不得不说,李天明的担忧是很有必要的,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总是要被螃蟹夹的,但林子峰相信只要处理的好,逮“螃蟹”的方式正确,那就不会被夹。
“天明,你的担心是很有必要的,但我们干工作,不能因为是开先河就不做,我一直都有一个观点,只要我们在做工作的时候没有把钱往自己口袋里装,就算有问题,也不会是多大的问题。”
林子峰首先赞许了李天明,接着说了自己的想法。
“书记,我的胆子还是太小了。”李天明自嘲地笑了笑。
林子峰摆摆手,拿出手机拨通了郑常波的电话:“常波同志,天明拿了关于县委招待所的方案到我这里汇报,我想请你过来,我们商量一下。”
“好的,书记。”
郑常波答应一声。
几分钟后,郑常波就拿着笔记本进来了,林子峰让黄